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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五部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8月21日
人民网8月20日电  据国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针对当前互联网药品销售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开展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此次行动将重点监测排查网上非法售药信息。要以治疗肿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等病症的药品为重点品种,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组织对网上售药行为进行监测和排查,发现涉嫌从事网上非法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

  《方案》还要求,要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重点开展的工作包括: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药品违法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对违法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提供名单,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处置。如属未备案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追究接入服务商责任;如属已备案网站,应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方案》指出,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涉嫌销售假药网站清单,深入开展线索经营,依法立案侦查,依法对网站的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大深挖力度,捣毁假药生产窝点,摧毁假药销售网络,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

  《方案》强调,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案件查办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张旗鼓地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将已查实案件的违法违规情节、危害及处罚情况予以公开曝光。其中典型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典型案件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站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记者 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