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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写给薛书记、杨县长的一封信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07日
欣闻习总书记亲临河北省委党的民主生活会,这带动了河北全省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据了解,贵县在此活动中表现不错。
放下务虚务实的,今年7月份,我为调研的需要到贵县去,了解到贵县的温泉产业园区在征地中补偿偏低,有些群众不满,就委托我和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给代理,请求政府给以解决。为此,我和律师写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县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召开协调会,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我们把信交给了县政府法制办的杨同志。可是事经过了三个多月,如石沉大海,没见任何音讯。
当初,在我准备给贵县政府写信的时候,委托我的群众有的就抱着不相信的态度,认为现在有些当官的“说人话,不办人事”,话虽过激了些,但也确实切中一些不正之风的要害。开会作报告讲的“冠冕堂皇”,而遇到群众利益的诉求却视若罔闻。就今天提到的这件事来讲,农民认为征收了他们的土地,补偿不到位,不管他们要求是否正确,但是请求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解决纠纷,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要求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矛盾,是法治文明的表现,通过协调会,如果群众的诉求合理,就给予满足,如不合理就给予解释,相信群众是通情达理的。放着这种合法合理,依法治理的方式不采用,而是悬之不理,那么,民主生活会上你讲的再诚恳,不是演戏嘛?除去骂人的成份,套用一下的话,可不就是“说人话,不办人事”吗?
我写信给二位领导,就是相信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十位农民的请求会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不会再“拖死”拉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