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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公共设施岂能随便侵蚀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10日
北京南站、是专用于铁路动车和高铁客车的铁路客运站,是国内最大最高档气派的火车站。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那一二年,候车室大厅宽敞明亮、整洁、乘客安静整齐地坐在坐席上候车。给人们舒适高雅的感觉,好像咱们整个民族的素质都提升了一个档次似的。可是这一二年,候车室大厅中央被打成一个个的隔断,搞成什么方便店,用来出租给商人卖商品。这样,候车大厅盛旅客的面积、座位减少了,旅客们只好站着的站着,席地而坐的席地而坐,腚底下还得垫上报纸,高档的候车大厅又向垃圾堆的面貌靠拢了。
火车站作为国家投资的公共设施,只能用于为公共服务的目的。人们花了高价买票上车,就应当得到相应的服务。现在的情况是,花了几百元近千元买车票却坐在地下等车,这样付出的金额与得到服务不对等。本应旅客享受的坐席面积,被车站拿去出租另行谋利了,这是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亦是另一种以权谋利的刑式。任何人不能随意乱占乱建,侵害人民的利益谋取团体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