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国家暴力”为何屡屡发生 】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10日
据媒体消息,湖北省临武县一邓姓卖瓜的农民被城管打死,凶器是秤锤。如果属实的,确实会令人震怒!类似这种“国家暴力”必须得到遏止。责任人必须得到严惩,今后如再发生这类事情,首先要严厉处分当地政府。
为什么我称“国家暴力”?城管等部门机关掌握的是国家赋予其管理的权力,而权力运用不当,用在打杀弱小无辜的老百姓上就是“国家暴力”。前几年,曾出现过城管等执法人员采取“国家暴力”对出卖自己已经收获的西瓜的瓜农施以暴行,致使瓜农遭到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事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好了一些,现在这种丑恶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我所以发短文紧急呼吁制止“国家暴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近来一些市、县及区级人民政府一面口喊着“平安建设”,一方动用警察、武装部队野蛮拆迁征地。合法征地尚且不可,何况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征地的旗号,实为搞什么度假休闲区、温泉开发项目,更荒唐的是自设什么“开发区委员会”等等,一无国务院二无省级政府的征地批文就强行征地,至于补偿多少给与不给,权力一方说了算,不听或胆敢阻拦施工就抓起来,以种种罪名关进拘留所。
这些现象,地方政府乱为,老百姓告到上级政府而上级政府不管,实际上是纵容这些市、县、区级政府实行“国家暴力”!莫以为一朝有权便可胡行,长期看来欺百姓为欺天,欺天必自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