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电影《亲爱的》赵薇饰演的养母有可能要回孩子吗?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10月13日
这位人贩子的妻子,尽管是孩子们事实上的养母,但因为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是属于非法收养,并没有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对簿公堂,亲生父母必然会胜诉。根据《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赵薇饰演的村妇李红琴并未与两个孩子建立这种合法收养关系,筋骨相连般的亲情也敌不过法律的规定,儿子仍然要归黄渤饰演的生父田文军抚养,女儿则寄养福利院。如果养母李红琴是从人贩子手中收买的孩子,且是在明知孩子是被拐卖儿童的情况下,其行为将涉嫌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拐儿童的现任父母阻碍对被收买儿童进行解救的,将依照刑法数罪并罚。公安部2000年出台的《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被解救的儿童,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依法交由民政部门收容抚养;如买主对该儿童既没有虐待行为又不阻碍解救,其父母又自愿送养,双方符合收养和送养条件的,可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但自2011年7月起,公安部要求各地对发现的被拐儿童一律解救,送福利院临时安置,不允许买主继续抚养。上述两个规定并不矛盾,能否合法收养,取决于被拐儿童生父母是否自愿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