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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法院案多人少》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03日
《法院案多人少》
    法院案多人少,这是在这几年当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特别是法院的人士叫苦连天,法官劳累、人手又少。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为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案件多、人手少,矛盾比较突出”。我不是法院的人士,实情如何,我并不了解情况,因此,不能下判断。但是我知道,去年夏天我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国家机关下午上班时间按规定是一点半,我准时赶到,不想,法院门前铁将军把门,门外也有些等待的当事人。新院、新址、树木少,赤日炎炎当空照。我们忍着近40度的高温一直在法院大门口等待,下午三点时,法院大门缓缓打开。
    今年夏,我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时,我在下午一点半赶到法院,法院门口门卫告知我三点上班。没过几天,我走到固安县法院,门口牌子上写着下午上班时间为一点半,门卫告知三点上班。仗着我的小小身份,二点半时,我闯进了便民诉讼大厅。大厅的铁窗里面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果真,三点整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堪称守时、守信。我不知道这些现象是法院法官少、案子多的表现呢?还是消极怠工、不敬业的表现呢?在固安法院等待的时间,门前正修路,工人们一点就劳作上了,烈日之下,真是挥汗如雨。
    实事求是,我确见过不少法院的法官,节假日加班,晚上不休息整理文案的事实。见到这些现象的时候我就有个疑问,这种情形是法官在八小时工作之内已经尽了努力,仍办不完的案件,必须加班加点呢?还是上班松松垮垮、谈笑聊天,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呢?有没有像老百姓所说的,“白天串门拉呱,晚上掌灯扒麻”,有没有这种现象呢?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