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河北承德 孙新律师
咨询热线: 13180101…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女子骑车和狗相撞,狗被认定负全责
作者:
孙新
律师 时间:
2015年05月14日
今年一月,扬州一女子骑电动车和一只横穿马路的大黄狗相撞,女子摔伤至骨折。交警认定黄狗横穿马路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后受伤女子因对赔偿金额不满将黄狗的主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处黄狗主人赔偿伤者一万三千余元。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孙新律师
电话:
13180101…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法院判决房产买卖合同有效。此时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过户,同时要求对方因故意拖延承担违约责任进行
最近访问
孙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