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两处闹市楼房被扒,找不到肇事人》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5年05月26日
《两处闹市楼房被扒,找不到肇事人》
南昌市的王先生(化名)向我讲了他家最近发生的事。他今年75岁,原是南昌市电厂厂部机关的一名中层干部,早已退休。今年年初,他的两处房子都被扒掉了,他怀疑是南昌市东湖区拆迁办给扒的。可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不承认:我们是人民的政府,现在正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依法行政,能干这事?既然不是政府干的,两处房子被化为废墟,就是发生了刑事案件。于是王先生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缉拿犯罪分子,维护他的财产权益,保一方平安。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从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到作出处理决定,应该是7天的时间,现在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公安机关立案或是不立案,至今没有给个书面答复。
以上是王先生所讲,谁拆了王先生家的两处房子,我没有亲眼得见,不能乱下断语,但这三件,经我了解都是确凿的事实:
一,  王先生家的房子,在南昌市东湖区下正街电厂宿舍,该两处房子确实被拆了;
二,  东湖区人民政府对南昌市电厂所在小区正在进行旧城改造,王先生家的两处房子,就在区政府确定的征收的范围以内,因不服政府的征收决定,未与政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三,  王先生到公安机关,要求东湖区公安局对此事给刑事立案,现在还没有得到书面的答复。
事实弄清了,问题就出来了,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我国是法治社会,哪个胆大的毛贼,竟敢偷扒别人的楼房?不是鸡鸣狗盗之徒所为,你说谁干的呢?会是区政府吗?东湖区政府工作人员讲的对,现在是法治社会,正在依法行政,区政府会干这事?遇困难,找公安,这是百姓的习惯。现今,十八大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接着,中央专门召开全国政法会议,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央首长多次讲话,要求包含公安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政法队伍,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可以称得上是紧锣密鼓、面命耳提。全国政法战线面貌为之一新。在这种形势之下,凸显出东湖区公安机关对于王先生要求立案一事的处理不妥。要么立案,要么不立案并给予书面答复。两处楼房被拆,如果不是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征收群众的房屋的话,那就是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毁坏财物罪处罚。不管立案与否,按照法律的规定,都应该给王先生一个书面的答复。没有给任何答复,使王先生在为失去巨大财产痛苦的同时,又感到非常的困惑、痛苦,谁家的楼房价值几百万,转眼之间,灰飞烟灭,连苦主也找不到!谁能不郁闷呢?甚至寻死上吊的心都有。
据我了解,类似王先生的这种情形,在全国虽然发生的不多,但各地零零星星地几乎都有,很是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写此文的目的,以期引起重视,像王家的这种事,别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