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法治信仰低下,导致民不畏狱的根源在于执法不严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5年10月05日
近两天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老百姓遇到侵害之后的救济途径到底应该以暴制暴,还是寻求公权力的保护?当然在法治的国度里,毋庸置疑法律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敢也不应当超越法律,当然的选择相信法律。然而在经过多年律师执业后,我却发现在我国尤其是三四级城市及农村,人们对法律信仰,对公安机关的信仰,还不如相信黑社会。经过思来想去本不想做任何感慨,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至少可以通过个人微薄的力量,为习大大的依法治国贡献绵薄的力量。导致老百姓对法律、对政府不信任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老百姓经过实践发现同样的犯罪行为,有钱有势力的人就可以逍遥法外,而普通人却要遭受严格的审判。从而老百姓开始相信钱、权而不相信所谓的公正和法治。2、公安机关在当前办理案件没有严格时效限制的情况下,总是以一句“正在调查中”而久拖不决。先不论案件到底最后能否查的水落石出与否,先从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角度来讲已经违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理念。所以导致老百姓遇事就想送礼的坏习惯,也破坏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3、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之一的成员,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但律师的执业权利却没有一部强行法来授予。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了老百姓形成了以暴制暴的心态,从而不但犯罪率不降反升,也使得人们对政府对公权力机关的信任度不断下降。本律师还是想告诫大家,要相信法律,相信我党,社会真正的公平正义会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