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论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6年01月19日
一、违章建筑产生的历史背景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猛,三十年来,经济总量出现了惊人的增长。30年间,漫漫工业化之路上,树立起来的不仅是高楼大厦,规模化现代化的工厂;与之相伴的,还有荒草般丛生的违法建筑。从城市到村镇,城市化带来的结果就是大量建筑物应运而生。而在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跟上经济快速发展的节奏,很大一部分建筑物都是在没有办理证照,或者证照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先行建造。
二、规范违章建筑的法律演变
第一部涉及“违章建筑”这一概念的法律是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规划条例》。其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侵占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建设”。1990年《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 规定
没有统一立法,对于“违法建筑”的概念尚未厘清。因为违法建筑的内涵和外延没有界定清楚,导致行政机关在执法中无所适从,实践中出现要么放任,要么突击违法强拆的乱象。
三、违法建筑的现实分类
1、集体土地上工业园区
村委会、镇政府为发展本区域经济,在集体建设用地甚至耕地上建立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此类工业园区普遍改变了土地原有用途,村委会、镇政府没有审批权限,导致工业园区中的企业的建设行为不可能取得全部证照,出现了先天不足的违法建筑。监管不力,默许
2、农村小产权房
大量在农地上违规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监管不力,小产权房丛生
3、国有土地上工业用地
法律规定的疏失,审批手续的复杂,企业急于快速上马发展,多种原因共同导致许多企业在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工业用地后,先建设厂房,嗣后在补办建设工程审批手续。这种情况在多地普遍出现,且得到地方行政部门默许。此类情形,一旦手续无法补办,企业的在先建设行为就变成非法,建筑物也就成为违法建筑。
自己解决生产、生活需要,突破法律规定紧急 允许 企业先建房,很难有拿地手续,没有
4、为了拆迁突击抢建的
5、别墅区、四合院私自搭建,多搭多建的。
6、宅基地上建房缺少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08年之后,各地基本不再新批准宅基地,现实中出现宅基地上原有住宅因年久失修,需要维修、翻盖的,也无法取得建设工程审批手续。由于这些不合理的政策,导致大量自家宅基地上房屋翻修后成为违法建筑。
根据历史原因区分,避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避免激化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