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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法定离婚事由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