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买售人单方退房的几种情形?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09年02月24日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房地产市场退房风波愈演愈烈,作为买受人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退房?本人作为一名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因为工作的原因现简单总结了一下几点意见供参考:
1、不可抗力;2、卖方即开发商明示不履行合同的,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3、商品房先出售后又擅自抵押的;4、隐瞒房屋被抵押的法律事实的;5、一房二卖的;6、隐瞒商品房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件而售房的;7、隐瞒商品房已出售或其他严重违约的事实的;8、商品房主体结构经验收不合格的;9、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影响居住安全的;10、过分迟延交付商品房或过分迟延进行办理产权过户的;1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商品房;12、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并对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实质性的改动。因此当出现上述情形时买受人是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