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请律师杂谈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09年03月09日
大家一提到“法律”,就认为它离我们的生活很是遥远,想到的只是僵化的、拗口的条条框框,对“法律”的形容也往往是:呆板、生硬、空泛的、乏味的、限制人的或者是没有意思的枯燥的“条文”。其实这种理解是完全不正确的,也可以说是片面的。
什么是“法律”,简单地说就是“规范”,所谓“规范”通俗地讲也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规矩”是不行的。只有遵守社会规则,遵守法律与规范,我们才能有正常的生活和秩序,否则,国将不国,世界也将不存在。
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真实的社会中,没有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生活在“真空”的,因此,我们每个人也都会与社会中的任何人任何事打交道,社会中存在的每一个主体也会因为它的存在以不同的方式或形式与其周围存在的事务打交道,这样就会有纠纷,有矛盾,它们的解决在其他救济手段不能解决时,法律的手段就会被选择。
“法律规范”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渗透着我们周围的每一条缝隙,已经涉及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小到吃、穿、住、行、用,大到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外交甚至战争。
有时,我们没有意识感到“法律”或者“规范”就在你身边,这正如我们呼吸的空气,平常我们不会感到它的存在,只有将一个活的生命放在没有空气的屋子里感到窒息时,才想到空气的珍贵。我们对于法律也莫不如此,只有发现自己已经“麻烦”时,才想到去“投医”。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者,就是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各方面的主体提供职业法律服务。律师的作用用简单的话讲即为“事前防范,事后补漏”而已。律师所对应的主体包括个人主体、集体主体也叫集团主体比如企业、事业、团体、国内组织或国际组织等,还有国家或国家集团。专业法律工作者,这是律师职业的准确定位,在我从业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人认为,只要我请了律师,律师就应当为我“包打天下”,不然“请律师干什么?”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律师作为一个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者,其于法律的规定与职业道德,他向委托人所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当然,这种服务应当是认真的、尽职尽责的。但请律师就可以打赢“官司”的想法却是错误的,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都这样认为,那么律师的概念会是什么,既然请律师就等于打赢官司,我们还要公、检、法干什么,请个律师一切不都ok了吗?律师不就等于“救命稻草”吗!这些认识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在你准备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或帮助时,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与认识,虽然律师不一定是“救命稻草”,这里只能是用“不一定”,但,没有律师是不行的,只要你自己明白没有律师是不行的,其实也就够了!
什么是一个“好”律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一而论。我认为作为一个好律师,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十分关键的,其次是业务水平,还有就是作为律师职业的从业艺术以及从业技巧,最后是司法实践经验,这是十分重要的。有的律师的业务水平已经到了“博士后”的程度,但他却根本不能做好一个简单的案子,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金色的外衣后面包裹的不一定都是金子,对于外行而言,他们是很难理解的。因此,“博士后”不等于“好”,“大专”出身不等于比“博士后”差。
现在不都讲“人性化”嘛,杂七杂八地说一些,尽量能让大家看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