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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北京律师--谈吃相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即使在家也有个基本规则,父母还未上桌子,妻子尚未回来,手也不洗就“开吃”至少是缺乏教养。在对在场合,酒店、酒楼、酒肆宴请宾客,客人还没到就急不可耐。吃饭时不转着走菜,加菜夹菜不在菜的一边,而是毫不顾忌狼吞虎咽,这个“吃样”是极不礼貌也是十分失败的礼仪反面典礼,如果有重大商务活动,可以肯定的说十有八九就将被彼方放弃和小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