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李景玉律师被廊坊市司法局正式聘任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07日
为了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廊坊市司法局正式聘任李景玉律师为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有权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监督,主要是对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等十一种情形有权启动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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