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装修公司拖延工期,怎么办?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04日
装修公司与业主就装修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已经就装修时间事先进行了约定,装修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装修。如果装修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延工期,其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业主作为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