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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对时效届满抗辩的应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提出时效届满的抗辩,对于债权人来说,如何如何阻却债务人的时效抗辩,今天与大家一起分享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一、什么是时效的中止及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6个月。通俗的说,在时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因特定的事由出现,时效停止计算,待该事由结束后时效继续计算。
产生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什么是时效中断及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产生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民事诉讼中,应对时效届满抗辩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主张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时效中止的情形生活中并不常见,而经常遇到的是时效中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情形需要由主张时效中断的权利人举证证明,因此建议权利人在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时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已维护自身权益。
时效是我们在诉讼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任何有关时效的问题,都欢迎您留信、留言,一起交流,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