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校园贷” 中的“套路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近日小编接受一位父亲的咨询,该父亲陈述:“儿子因急需用钱,在一位师哥的介绍下向某校园贷借贷平台借款4000元,不到2月时间,本利将近10000元,现校园贷各种骚扰电话、短信不断,不知如何是好”。陈述后,小编想起日常生活中,不仅校园中存在这种情况,就是走在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小额借款的信息,路边的小卡片,写得无抵押贷款,还有互联网中6分钟注册借贷,还有各种鱼龙混杂的小额贷款APP。这些都可总结为“套路贷”,本来准备借1万元,在诱骗下借了4万元,后来经过一系列中介费,拿到手也就2万元,几个月后,利滚利2万变10万,无法偿还时又被告知可以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就这样钱没了,房子也没了。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些“套路贷”。
男友是假的,爱情是假的,只有巨额欠款是真的。
2016年10月的一天,刚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小丽(化名)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因受人欺骗,身负500万元巨债,名下两套房屋也已被查封。
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大一笔钱?她又为何一再坚称自己是因受骗而签下的借款合同?借来的500万元又去了何方?
公安机关发现,一切都是套路贷设下的局。从小丽与男友相识、相恋、替其借债,到一步步签下巨额借条,最后房产被封,都按着设好的剧本步步上演,她的热恋男友,其实也是一名套路贷中介。
2017年12月15日,上海闵行法院对这起“套路贷”案件作出宣判,24人分别获刑,最高十三年。
什么是“套路贷”,今天小编就聊聊"套路贷"到底有哪些套路。
套路一:借款写的是阴阳合同,合同上借款数额大,实际拿到手的少
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的特殊情况,和借款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大,而实际借款人到手的钱很少,本想就借5000元,而最终应该还款的借条是80万。超出的部分都是手续费,保证金,违约金等由出借人抽走。
套路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以假乱真。
为了使借款的事实能够经得起推敲,出借的款按照合同金额打入借款人账户,再由借款人现金取出,给了出借人,有的时候,取出现金时还和借款人有照相,把“事实”做的和真的一样。
套路三:出借方随意制造违约,以违约威胁借款人。
出借人在出借款后,肆意制造违约的陷阱,让借款人违约,他们就各种借口收取违约金,并索要账款。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套路四:累高借款金额,威逼借款人还款
通过阴阳合同,肆意只制造违约,不断地类高借款金额,使借款人"不堪负债"只能把自己价值百万房屋抵账给借款人。最终自己倾家荡产,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套路五:雇用社会闲杂人员,甚至雇用律师,软硬兼施迫使借款还账
在要催账的过程中,雇用社会闲杂人员以非正常的手段,威逼借款人还款,有的甚至雇用律师通过法院处理,由于手续齐全,法院也只能依法判决,更一步迫使借款人走投无路,甚至被逼的走上的绝路。
各位朋友,以后遇到这类借款,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自己被借款"套路",发现这类行为一定要及时报案,因为,套路贷不是借款,是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