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租客逾期赖着不走,起诉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7日
讲个故事
最近打了一场官司,轻松获胜。
但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场官司本身,就是对人类善意的一种讽刺。
朋友说我们真是点背到了家,总能碰到各种奇葩的玩意儿。
曾经一桩普通的二手房买卖,意外暴露了党校校长的各种不堪(《记一段奇葩的买房经历》);
曾经一起小微的交通事故,引发了警局抢劫、陀枪师哥出动(《决战流氓,一段更奇葩的经历》)。
这一次,我们又碰到了一位怪咖,哎,真的不是我这个人类可以理解的。
故事挺简单,是这样的:
媳妇儿家有套老房子,常年住着几户外地租客。合同到期后不打算续租了,提前数月通知租客搬家。有位租客拒绝搬离,声称若搬就要给他一笔钱。我们的一切手续合法合规,当然不能答应。租客于是大晚上亲自跑来岳父母家大呼小叫,扰乱乡里,吓得媳妇儿孩子睡不好觉。后来我们在家安装了个摄像头,就怕租客破门而入好留下证据。
我们就问租客了,你逾期赖着不走,我们没找你呢,怎么你倒找上门来了?
租客说,你们给我钱,我就走。
我们问,你住了我们房子,凭什么反倒是我们给你钱呢?
租客于是扔出了“王炸”,轰得我们外焦里嫩。
租客说,我们外地人穷,你们本地人富,一拆迁就几百万到手,分我们租客几万块钱小意思,怎么了?
换个说法就是,嘿嘿,房东发财,租客分羹,天经地义。
我深深地被租客这套逻辑打败了。
按这套理论,以后到处租房,不仅不用付房租,还能财源滚滚来。
这特么是21世纪的“打土豪”新玩法啊。
有天理么?没有天理。能解决么?没法解决。
想过很多解决的招,没一个走得通。
1、 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强制驱逐。警方说,民事纠纷请走司法程序。
2、 起诉入侵民宅,判他十年八年。外来人员滞留为租房合同遗留问题,不能构成入侵罪。
3、 老房子换锁,把租客东西扔出去。租客正好可以碰瓷,说丢了东西,漫天要价。
4、 把租客家具拉到派出所去,由警方处理。警方也不是垃圾场,哪拉来哪拉回去。
5、 向市长信箱、便民网上平台反映情况,告当地主管部门不作为。说了民事纠纷请走司法程序,难道还要和国家机器撕破脸么?
整个一死循环。
怎么会有这么无赖的租客?我们问警方。
警方说,这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之前有人讹成功了,其他人就有样学样了。
勤劳致富一个个都退避三舍,坏榜样真是一学一个会。
可怕的还不在让这个无赖阴谋得逞,更可怕的是,老房子一共租给了三户人家,一旦这家得逞,另两家是不是也要有样学样?
中国老实人的一大特点就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绝不用法。
我们拒绝做这样的老实人。
于是毅然决然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就算花再多的金钱、耗再多的时间打官司,也绝不向社会丑恶低头,不多给他们一分钱。
我们雇了律师,起诉!
但我们并不指望对方应诉,难不成对方还会觉得自己的耍赖讨钱的理由经合情合理?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
开庭那天,租客拎着个小包,晃悠悠晃悠悠地来了法院。
律师都很意外,此非常人也!
判决当场下达了,责令租客尽快搬离老宅,赔偿房东三月租金(虽然还不够付我们一半的律师费)。
这场官司算是告一段落了,租客没有讨到便宜,我们则赔了律师费,主管部门继续不管事,同样的荒诞故事还会继续在其他租客和房东之间发生。
我常常觉得,很多人的贫穷,不是因为笨,而是把小聪明用错了地方。
不,这哪是什么小聪明,这根本就是“不要脸”。
什么样的国家孕育什么样的国民,想想祖国最近在国际上被曝光的那些事儿,碰到这样的“不要脸”租客,似乎也就不那么惊讶了。
一样的没有契约精神,一样的做事没有底线。
言尽于此。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