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如何确保录音遗嘱的有效性?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15日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选择以生前订立遗嘱的方式,避免日后财产继承时,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我国五大遗嘱类型中有录音遗嘱,但并非任何被继承人的录音都能够作为遗嘱加以认定。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在本文中就录音遗嘱的有效性在本文中做出了整理。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杨志峥律师提示,有效遗嘱能够使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继承时进行分配。但是司法实践中若认定遗嘱无效,且没有其他有效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会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因此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我国五大遗嘱类型分别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与公证遗嘱。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所订立的遗嘱的类型,但是不同类型的遗嘱内容与形式要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确保录音遗嘱有效,需要保证被遗嘱人亲自录制,并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录音遗嘱的有效性不了解,导致没有见证人的录音遗嘱最终被认定无效。建议当事人想要订立录音遗嘱的,先咨询有关专业律师,或者直接让律师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律师在订立遗嘱时,一是能够保证遗嘱内容及形式合法合规,而是能够帮助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若日后因录音遗嘱发生继承纠纷,律师可以作为证人对录音遗嘱的真实性加以证明,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