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买卖需谨慎,订金非定金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定金与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当事人在约定定金或者订金时,一定要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否则很容易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本文中,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两者的区别,用一起案例的方式作出了梳理,希望通过普及法律知识的方式,帮助大家能够在买卖过程中避免出现此类买卖纠纷。
王女士为了改善家庭居住环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一直寻找装修公司。在某次家装展会上,王女士对某家装公司的设计理念所吸引,缴纳500元订金,想要某公司对新房子进行装修。思考两日之后,王女士又不想找这家家装公司装修了,并询问该家装公司工作人员,要求退还订金。
事实上,王女士遭遇的上述情形涉及的法律要点为“订金”能不能退,“订金”与“定金”到底有何区别。
第一,关于订金,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没有约定订金的效力,一般视订金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包含两方面:一是,卖方违约,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二是,买房违约,可以与卖方协商,并要求退还订金;三是,双方当事人对订金另有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本案中,王女士可以与某家装公司进行协商,因为实际没有开始装修,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订金。
第二,定金为法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普遍存在于涉及金钱给付的买卖合同之中。我国法律对定金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先,定金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加以约定;其次,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另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的20%。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考虑到定金与订金的不同,当事人在约定时一定要主要相关的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正式合同或者涉及大额金钱给付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般都为定金。比如说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部分定金,用于约定双方,确保合同最终的履行。不过,与订金同时存在的还有违约金,当事人违约的时候,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但两者只能择一。若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