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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购买占用消防通道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引言】
合同的有效性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尤为重要,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若房屋占用消防通道,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标的物违法应属无效。因此,当事人应当在购房之初充分了解房屋性质,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案情简介】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先生
被告:某公司
2010年,马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马先生购买一套商铺。2013年,公安消防大队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马先生所购商铺中的意见占用消防通道,印象安全疏散,系违章所建,责令限期整改。之后,某公司将违建拆除。2014年,马先生以某公司恶意欺诈为由主张对方返还购房款,且支付利息。
【杨志峥律师说】
本案中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某公司是否需要返还购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本案中,马先生与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商铺系占用消防通道形成的,某公司出售商铺的行为系违反上述《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属于无效合同。某公司答辩时称马先生购房时,明知商铺系消防通道而恶意购买,但并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无证据的主张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并且,由于合同标的物违反,即使马先生对房屋真实情况有所了解,合同也属无效。
购房过程中,购房人为了保障自身利益的考虑,一定要弄清所购房屋的性质,避免出现本案中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有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应当尽快向对方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及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本案结语】
购房通常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因此购房人在购买房屋之初一定要了解好所购房屋的性质、质量等基本情况,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遇到房屋买卖纠纷的,可以选择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