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效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认为买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诉至法院申请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已履行的部分,获得财产的一方应返还或者予以补偿。
【案情简介】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李先生
被告:崔某
2013年,李先生与崔某签订车辆买卖协议,约定李先生购买崔某所有的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前四轮后八轮货车,共计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李先生在收到货车的同时,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是,李先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发现涉案货车为崔某私自改装的车辆。崔某将后八轮货车改装为前四轮后八轮货车,其营运证及维修卡没有正常年审,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审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结案,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崔某返还收受的购车款,李先生返还车辆。
【律师说】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其约定的内容可以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以约定,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应当违反社会经济秩序,不应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合同应当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第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订立合同的行为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订立合同中的内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本案中,被告崔某的订立车辆买卖协议之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改装车卖给李先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施行登记制,即没有经过有关部分登记的机动车,不能正常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办理临时通行证方可临时上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被告崔某将改装车卖给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双方订立的车辆买卖协议应属于无效合同。
被法院认定无效的买卖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即合同自开始就是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依据无效合同已经履行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够返还的,应当予以补偿。对认定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对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结语】
因为有效的合同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订立合同之初,一定要严格审查合同标的、内容等相关信息,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若遇到确认合同效力等纠纷时,可以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