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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老婆出轨,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16日

婚姻就像一场马拉松,只有跑到终点才能相守到老。在这过程中往往要经历很多考验,都说“忠诚”是一段婚姻当中的底线,无论是哪一方背叛,都是所不能接受的,处理不好,产生隔阂,最终,两人渐行渐远,只能以离婚收场。
      小徐和小陈经熟人介绍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不久小陈生了一个女儿。虽然,日子并没有过的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因为,小徐长年工作在外,小陈渐渐的迷上打牌。每逢周末就会约牌友到家中打牌,时间久了,小陈便与姓吴的牌友互相产生好感,并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还将家中钥匙送给吴某。终究纸包不住火,在小徐回家的偶然间,撞破了小陈与小吴约会,得知真相的小徐气愤不已,便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求法院把房子和孩子都判给自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由此可见,“照顾无过错方”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小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牌友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直接导致了婚姻关系的解体,对此小陈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系有过错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房屋,由于不可分割,故折价归并。考虑到小徐是无过错方,又带着孩子生活,为孩子日后求学、生活便利,故将房屋归于徐某所有,同时对财产进行折价时,法院应对有过错方适当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