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不要把婚姻当做获取利益的工具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变得越来越开放了,这种现象尤其是体现在婚姻当中,从以前的传统婚姻思想到现在的闪婚闪离,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现在很多人对待婚姻的态度是有些随意的,觉得两人合适、有感情就在一起,相反的如果两个人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被冲淡了, 没有了恋爱前的甜蜜,有的只是生活中的担子,最后两人必然分开。这些情况发生在闪婚夫妻身上会比较多。闪婚闪离我们可以理解,但如果只把婚姻当成获取利益的工具,那么,对于任何一方都是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案情回顾:纪某和武某在老家经人介绍订婚,因纪某所在的生产组要分土地补偿款,纪家为了多得补偿,纪某和武某在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三天纪某就去了外地,武某在纪家只住了几个月就回其娘家居住。而后,武某因向纪某索要生产组每人发放的土地补偿而多次发生争执。一段时间后,纪某以夫妻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无感情基础为由到法院起诉离婚。经多次调解,二人和好无望的情况下,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了离婚。离婚后,武某要求纪某的父母返还自己的土地补偿款,纪某父母以结婚、置办家具钱已花完为由拒绝交出,索要无果后,武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纪某父母诉至法院。
吕从律师说法:本案中,土地补偿款是武某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武某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纪某某父母辩称的该款全部用于办理结婚、买家具的理由不予认可,故法院应支持武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纪某父母偿还武某的土地补偿款
随着城镇化飞速发展,围绕农村土地的各种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如本案中的情况一样,纪某一家将获取土地补偿款等利益作为结婚的主要目的,丝毫没有考虑两人是否有无感情基础,这样的仓促婚姻往往会因缺乏感情基础和对彼此的了解而变得极不稳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也都是极度不负责的表现,更存在着法律和财产上的风险。金钱买不来爱情,也锁不住婚姻,终身大事还是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