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成为普遍的事情了。夫妻离婚时必然会面对很多问题,当问题无法解决时,都会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去解决。尤其是财产分割问题,时常会让准备离婚的夫妻,大打出手。对于夫妻财产问题,是所有财产都是可以分割的吗?
案情回顾:袁某经人介绍与谢某相识并结婚。婚后4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经亲戚朋友劝和也没有好转。不久后,二人决定离婚,因为,袁某在婚前有10万元存款,他听朋友讲,不管男女双方谁先提出离婚财产都会平均分割。因此,袁某在离婚的问题上有了顾虑,而谢某同意离婚,但10万元存款要分走一半。双方因为这个问题未达成统一意见,谢某便诉至法院请求平分存款。
吕丛律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时可供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和双方所得的财产,婚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袁某的10万元是婚前所存,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应驳回谢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