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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12月12日
逍遥de爷门 10:43:48
以前虽然没有签定合同,但有劳工关系,是河以理解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洪律师 10:44:56
但你要证明是事实劳动关系
逍遥de爷门 10:45:03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11年了。
洪律师 10:45:18
都没有合同吗
逍遥de爷门 10:45:40
好象4年前有过一次
逍遥de爷门 10:46:21
公司有交保险,是不是可以证明劳工关系?
洪律师 10:46:50
可以的,而且<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
逍遥de爷门 10:51:48
不是从200811日起用吗?我可不可以现在签合同。到明年1-2月份在辞工?
逍遥de爷门 10:53:22
凡正明年前半年能回去就等了,如多=几个月能拿到补偿,那我就多=几个月。
洪律师 10:55:23
你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逍遥de爷门 10:56:34
现在签了,明年过几个月辞工,能不能拿到补偿?
洪律师 10:56:44
可以的
洪律师 10:57:23
要提前30天辞职
逍遥de爷门 10:58:09
那好!是正常辞工吗,能拿到11年,每年一个月的是吧?
逍遥de爷门 10:58:15
那个可以,
洪律师 10:58:51
假设劳动合同期为20071月至20091月,合同终止时,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分两段计算。
依照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进行经济补偿的年限自200811日(新法施行时间)起算,即20081月至20091月的年限按新法进行补偿。
2007
1月至20081月属于新法施行之前的时间,应当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逍遥de爷门 11:00:21
这样那不是我以前工作的11年都不能拿到补偿?
逍遥de爷门 11:01:37
因为以前的劳动法里好象没有辞工补偿的。
洪律师 11:05:24
首先你和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补偿。
同时,《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按该办法第三条第(一)项:造成劳动者工资收人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人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的规定进行赔偿。
洪律师 11:06:07
不仅得到可以经济补偿,单位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你带来的损失还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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