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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占有他人动产导致损毁是否需要赔偿
作者:孙可心 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小江是薛先生的司机,在薛先生出差期间,小江私自驾驶薛先生的汽车外出,途中与梁某的车相撞,导致小江所驾驶的车辆受损。经过小江和梁某协商,梁某赔付给小江1000元。薛先生回来后得知此事,便向小江索要那1000元以及小江将车送去维修的花费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一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最终法院判定:小江将梁某赔偿的1000元返还薛先生,同时承担修理车辆产生的2000元。

法规:

1.什么是保险金?

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

2.什么是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

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比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3.什么是合法占有和不合法占有?

凡是有法律依据,即依照法律规定、所有人的意志、行政命令或者法院裁判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而实行的占有,叫作合法占有。反之为不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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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可心律师
电话:185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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