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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从俄乌冲突看正当防卫
作者:宋福文 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从俄乌冲突看正当防卫

俄某与乌某是同村村民,两人素来不和,时有争吵甚至打架,近期关系更是剑拔弩张。一天,俄某在村口看到从市场上买菜回家的乌某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俄某破口大骂,说你小子买这么危险的凶器想干嘛?想杀你老子吗?赶紧退回去。乌某说我有权买菜刀,干你鸟事。俄某说不行,为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必须去菜刀化,否则我揍你。乌某说你来撒,菜刀不长眼。
俄某见恐吓无用,遂于次日凌晨潜入乌某家将乌某打伤。
全村人都强烈谴责俄某欺人太甚,要将俄某押送官府,只有中某为俄某求情,说应正视俄某安全诉求。俄某抗辩说,乌某出言不逊,眼中无人,擅自购买菜刀,有很大可能用于杀人,其感受到紧迫危险。乌某如果不买菜刀,我也不会打他,打他是为了制止他犯罪。论辈分,我还是他老大哥呢。老大哥能有什么错?所以,我是正当防卫!

那么问题来了,俄某构成正当防卫吗?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构成正当防卫,须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
1、起因条件。需要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不是主观臆想和推测。
2、时间条件。需要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实施或已实施完毕。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3、主观条件。需要具有防卫意识,而不是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
4、对象条件。需要针对侵害人防卫,而不是第三人或其他同伙。
5、限度条件。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本案中,乌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买菜刀回家是其正当权利,无可非议。菜刀可以用于切菜也可以用于杀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乌某购买菜刀是用于伤害或杀害俄某或他人。首先,乌某不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这一点应该没有任何疑问。其次,乌某也没有扬言杀害俄某或威胁使用暴力,故也不存在不法侵害已经形成明显、现实、紧迫危险的情形。
综上,俄某关于其入室殴打乌某的行为是出于正当合理防卫的抗辩不能成立,应以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