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上海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有多久?
作者:孙苏炎 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家人在上海被刑事拘留了,大部分家属是不懂法的,对于刑事案件的流程时间不了解,有的家属甚至拘留大半年都不去管,也不知道任何的情况,是否判决,判决多久都不知道,一问就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委托律师也不愿意害怕被骗,就这样一直拖着。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拘留14天,最长拘留37天时间!
拘留14天或者37天人就出来了吗?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这只是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来进行批捕,检察院批捕,那就继续关押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案情轻微等不予批捕,当事人就能够取保出来。
刑事案件超过37天没有取保候审,意味着当事人逮捕了,再想去争取取保候审很难。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前37天时间也被称之为黄金取保候审时间,家属可以及时委托律师去争取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家人被拘留在上海看守所,家属是不能探视的,只有律师能够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和承办警官,检查官沟通取保的必要性,提交取保候审材料,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争取取保候审。家属对于刑事案件有不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