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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
作者:屈增辉 律师  时间:2012年11月01日

借款及担保合同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人(丙方)
鉴于:
乙方生意周转需要资金,拟从甲方处借支现金用于周转,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乙方                           ,急需一笔资金。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乙方保证从         日起(即甲方将出借款项实际支付完乙方时)至           日止,为期三个月。
第四条  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  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位于   的《坤天宾馆》内的物品及该宾馆的所有权、经营权、房屋使用权作为担保,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出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金额。 
   (四)丙方若需履行保证人责任时,丙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丙方进行偿还。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述借款金额特指人民币;
2、本合同第五条1中所述“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是指:若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最长借款期限时,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且视为乙方自愿将本合同所述担保物通过法定程序、法定手段过至甲方名下,不属“显失公平”;
3、甲方承诺:若乙方在借款将满三个月时,有合理理由无法归还或还清借款的,甲方自愿将借款期限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自甲方将出借款项交付乙方之日起的五个月;
4、乙方承诺:若三个月逾期未还的,乙方自愿自超出三个月时起每月向甲方支付伍万元的资金占用费及各项损失费用(除本金三十五万元外)。不足满月的,以五万元除去三十日得出的金额,按日支付上述费用;
5、本合同所述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是:本合同所述本金及乙方应付甲方的其他约定费用。
6、本合同所述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所述债权最长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即等同于诉讼时效。
7、乙方若变更本合同所述宾馆的《租赁合同》及宾馆相关证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均签字摁手印、附乙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且甲方将约定出借金额交付于乙方,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据时生效。
3、本合同共四页,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附件:
1、乙丙双方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作为担保物的《坤天宾馆》的餐饮业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防合格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