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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支持法院依法纠错,愿正义充满华夏大地
作者:屈增辉 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1995年,杨明被认定为命案犯罪嫌疑人。1996年,杨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近20年,杨明始终拒绝认罪减刑,家人从未放弃申诉。今年6月,贵州高院再审本案,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及理由均不成立。8月11日,贵州高院再审作出宣判:杨明无罪。这一拜虽然是子女的本分,但是看着图片总觉得心酸。////www.china.com.cn/cppcc/2015-08/12/content_36283603_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