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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姻中,那些不吐不快de事
作者:屈增辉 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一、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结婚采取的是要想获得国家及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则必须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当然,如果你不想被国家承认和法律保护也可以不领证。相应的,结婚既然需要登记,离婚也就必然的需要登记,规范这一块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所以,没有自动离婚之说。要勉强的说自动离婚,可能只有一种情形就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夫妻关系自动解除。
       二、结婚登记的意义!前边我说结婚登记意味着法律保护、国家承认。那么,保护什么?承认什么?毕竟在我国很多地区,至今仍存在很多人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甚或有人认为按照风俗办了酒席、婚礼就是结了婚,当然这也不能说错,只能说这是习俗上和道德上的结了婚。结婚证,意味着你们双方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忠诚”,通俗的说,意味着你对对方的专有权;结婚证,意味着你在婚内的财产获得了法律的“认证”,无论你是否健康,无论你是否有工作,你都对领证后单方或双方创造的财产享有最少一半的权益和权利。所以,结婚证必须领。?自1994年2月1日后,结婚的就没有事实婚姻之说,只有非法同居之说。 
       三、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词汇,因为法律是公平的具体化,不可能因为一些错误就否认了你们是夫妻的事实,更不可能否认对方对于婚姻的贡献,毕竟没有任何人结婚就是为了离婚!所以说,婚姻中,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才能长久,才能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