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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借条》超过两年是否有效
作者:段斌斌 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07日
《借条》超过两年还能起诉
合肥律师在办理民间借贷类案件过程中,常听当事人疑问,我这个《借条》都超过两年了会不会失效?还能不能起诉了?起诉后会不会败诉?等相关疑问。在此,合肥律师段斌斌向广大网友作一个大概的解答。
首先,应当认知当事人债权凭证的性质,不同的债权凭证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例如,实践中常见的《欠条》、《借条》及《收条》三种权利凭证,但适用的法律关系不尽相同。《欠条》指向债务人欠款的事实。至于是什么原因欠款的?法院则需要判定基础法律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欠款,则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属于工程款欠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属于房租欠款,按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等等。《借条》的法律性质属于合同,借贷双方自签订《借条》之日起,双方形成借贷合同关系。《收条》指向收取款项等标的的事实,属于履行层面的凭据。如借贷双方签订《借条》后,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出具《收条》,则证明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权利凭证亦是如此,法院会分析相应的性质及法律关系,无论从立案管辖,还是实体判决,法院会参照基础法律关系,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明确了不同权利凭证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后,《欠条》往往从签订之日起,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拖欠,此时债权人如果两年内不向法院起诉,则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除外)。《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务人在还款期限截止之日,没有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此时债权人在两年内不向法院起诉,则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名为《借条》实为《欠条》的除外)。《收条》不是直接的债权凭证,往往不能单凭《收条》主张权利,权利人还应当提出相应的事实理由及其他证据佐证。
最后,合肥律师用一句法谚提示广大网友,法律界有一句话叫做“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这句话提醒我们,如果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了,应当及时向法院等相关部门主张权利,不能放任不管,一拖再拖,当超过一定的时效,则可能面临不受法律保护的境地。因此,合肥律师最后建议广大网友,无论是《借条》、《欠条》或是其他债权凭证,有约定还款期限也好,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也好,权利人主张自身合法权利都不要超过太长时间,建议最长都不要超过两年,因为及时主张权利是法律的原则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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