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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参加医疗鉴定听证会感言
作者:李军 律师  时间:2012年01月03日
2010年4月13日,作为患方代理律师,受托参加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举行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会。与以往的听证会一样,在患方陈述后,医方进行陈述,而后是鉴定专家向各方发问。发问的重点,主要就是医方的诊疗过程是否符合常规。鉴定专家询问,均是围绕诊疗行为,而且能切中要害,往往让医方代表无以应答。比如这次的听证会上,专家询问医方的几个问题:使用催产素有无经过上级负责人签字?何时停止催产素的使用?宫口开全有无记录?胎头下露、宫缩加强、催产素点滴情况有无记录?生命体征的观察记录?对此,医方均无法给以应答,含糊其辞。显然,这是有利于患方的。       多次参加这样的听证会,给我的感觉是,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程序上比较规范、完善,能体现出鉴定专家的水平。因此,每有当事人咨询到哪鉴定好的问题,我都会首推北京。一则远离当地医疗机构的势力范围,二则能得到一个权威、公正的鉴定结果。缺点就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但这种负担在目前又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