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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年关讨薪之策
作者:李军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23日
          年关讨薪之策

又到岁末,在外务工的农民兄弟姐妹们经历了一年的辛苦劳作,此刻多数都在盘算着回家过节、家人团聚之事。但仍有不少人因被恶意欠薪而陷入苦闷与无助之中。为讨薪,有人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恶意欠薪屡禁不绝,一则因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道德滑坡,二则因为恶意欠薪所遭致的违法成本低。
为了遏制恶意欠薪现象,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加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罪名,以作为打击手段。今年1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相关司法操作细则,更便于准确、有效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然,以笔者角度来看,实践中欲以此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责,还是存在一些障碍的。因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有关规定,恶意欠薪者,除了符合其他构成要件之外,还要满足“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一条件,否则就难以追究刑责。如此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在欠薪事件上的作为程度,不仅严重影响到讨薪者的成功与否,也必将影响到能否成功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责。事实上,我们从1995劳动法、2008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效果来考察,劳动者的维权难度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减弱。个中原因,除了立法问题之外,就是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或不依法作为。也因此,笔者对有关政府部门能否及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抱有很大疑问的。笔者也建议讨薪者千万别把希望都寄托于此,自身更应注重掌握依法、高效维权之策。笔者结合刑法修正案八及上述司法解释, 重点讲述如何以刑事手段为威慑进行讨薪之策,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计策一:10人以上组团维权(限于同一单位内)。
该策略是首选。如将维权比作行路,任何人都会尽量选择一条直线,这样距离最短。而10人以上组团维权,就是讨薪的最短距离。依照目前的工资水平,10人以上讨薪者所达到的数额超过3万元应该不是什么问题,比个人被拖欠超过5000元会更容易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组团维权步骤:首先要抱成团、精诚一致,绝不能有人中途反水;    
其次,计算被拖欠工资总和是否超过3万元。如超过,则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共同到欠薪者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依法处理诉求。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调查、处理完毕,最迟不能超过90日。注意,投诉时要向劳动部门索取相关受理文书,以防他们不作为而你方又无证据证明投诉、举报时间,为下一步提起行政诉讼平添麻烦。
 第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欠薪者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指定期限内仍拒绝支付工资的,即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追究欠薪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一旦介入、立案,被拖欠的工资甚至包括由此所造成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获偿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不见棺材不掉泪。真的到了要被追究刑责的那一刻,相信没有几个欠薪者会仍坚持拒付工资的。
计策二:10人以下的单个讨薪者要注重加重情节的运用。
对于那些实在无法组成10人以上团队的讨薪者来说,维权之路更为艰难些,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那些欠薪低于5000元工资的打工者。对于单个被欠薪不超过5000元,又难以组成10以上团队的这一群体,只能以原有的方式解决,在此不再介绍。个体被欠薪超过5000元的,基本上可按照计策一中的步骤寻求解决之正道。即整理好被欠薪的证据材料,向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并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是报案要求立案追究。
如果个体被欠薪超过5000元,因此给讨薪者本人或其被扶养人、被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或导致上述人员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导致失学的;欠薪者对讨薪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欠薪者在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时,量刑幅度加大至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具有上述情形五种之一者,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手段来讨薪,会更有利,对欠薪者的威慑力更大。因此,如有个体被连续三个月以上且拖欠工资达5000元以上,讨薪过程中要善于运用上述加重情节,以达顺利讨薪之目的。比如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讨薪者这一加重处罚情节来说,以前就有不少报道称民工被老板指使人殴打或威胁,从今日起再有这种情况出现,欠薪者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情况下,处刑不会低于三年,除非立案前或提起公诉前支付并安抚好讨薪者,否则至少三年实刑恐难幸免。运用加重情节要注意的是,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存,如录音、录像等手段要学会。
计策三:依法追究有关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之责。
该计策主要是针对讨薪过程在劳动监察大队受阻的情形。前面笔者已叙述过,欲以刑事手段为威慑进行讨薪,必然要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这一关。不管这是不是立法故意设置的障碍,讨薪者都要正视之,并依法克服之。
前面说过,讨薪者投诉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依法处理后,该部门不作为或拖延的,讨薪者可选择向上级部门投诉有关人员、提起行政诉讼、公诸谋体等合法手段,以使该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计策四:善用媒体尤其是微博的力量。
当今世界早已进入多元化、多媒体时代,尤其是微博的兴起,极大程度上冲击、颠覆了传统媒体之优势。讨薪者也要与时俱进,讨薪过程中要注重媒体尤其是微博的运用。实事求是地说,律师界运用的就相当不错,可学以用之。
讨薪过程中善用媒体,除了有引来关注、社会救助、舆论监督等功效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证据的保有上。很多时候,讨薪者是欠缺证据意识、缺少关键证据的。这种情况下,传统媒体的介入调查无疑是极大程度上帮助了讨薪者,弥补了缺少证据这一劣势。
如何运用媒体,见仁见智,结合实际。笔者的建议是,微博是最便利、最有效之工具,应首选之。必要时,各种媒体可组合运用。不会使用微博的建议尽快掌握,无论上网还是打字,应该都不比登山下海更难。
啰嗦了这么多,一句话总结来说:就是要善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刑事手段来讨薪。讨薪过程中咱既要理直气壮,又要依法,不能将自己陷入不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