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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带你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者:王丽 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7年的心结这样化解



“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他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并认罪认罚,本院决定对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日前,在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何某对17年前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就此,唐某与钱某两家人17年的心结终于化解。


唐某与钱某原是邻居,两家因为房屋水管问题发生矛盾。2002年7月的一天中午,双方又因此事发生口角,唐某打伤钱某头部,经鉴定,钱某为轻伤。因害怕对方报复,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便离开诸暨去外地做生意,从此“消失”。在之后的17年里,钱某因病去世,而唐某也从未回家。


直到2018年11月,唐某因事返乡,钱某的妻子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将他抓获。之后,该案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17年过去了,如何让两家人化解心结,成为承办检察官何梦迪一直思考的问题。她认为,唐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认罪认罚,因此检察院在量刑上会予以从宽,但要真正案结事了,还得解开两家人的心结:“所以我们将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相结合,希望取得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村委对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钱某的家属也对唐某表示谅解。今年8月30日,唐某到诸暨市检察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张律师表示:“检察机关综合案件的事实、唐某认罪悔罪的态度及被害人家属的意见,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对于这起17年前的旧案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自今年5月开始,诸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认罪认罚程序与刑事和解程序的衔接,在对犯罪嫌疑人精准量刑的同时,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力争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7起案件,开庭只用了40分钟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7名被告人,你们有的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有的是超载驾驶,给社会造成了危害,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也给自己带来了刑罚。希望你们能够吸取这次沉痛的教训,学法懂法,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某在开完庭后,对7名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主审法官敲槌宣布闭庭后,李某看看腕上的手表,今天办理的7起案件,从开庭到庭审结束,只用了40分钟,7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均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平均每起案件审理用时不足6分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这样“多、快、好、省”的结果正逐渐成为常态。


检察官当天办理的7起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依法告知张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值班律师在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情形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实行轻刑案件集中起诉,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庭审过程中,7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当庭宣判。


今年以来,肥乡区检察院认真研究和部署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大量工作做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多次与该区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并推广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全面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取得初步实效。


据统计,1月至8月,该院已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83件86人,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3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18件,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100%。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