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江西省部分涉财类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作者:阎庆 律师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江西省部分涉财类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较大
巨大
特别巨大
盗窃罪
1500元
5万元
40万元
诈骗罪
5000元
5万元
50万元
敲诈勒索罪
3000元
5万元
40万元
抢夺罪
1200元
4万元
30万元
抢劫罪
1万元
5万元
职务侵占罪
6万元


挪用公款罪
3万元

交通肇事罪
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40万元并无能力赔偿为定罪标准,三年以上的直接损失为80万元并无能力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五千元以上
合同诈骗罪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
单位合同诈骗罪
5万元
20万元
80万元
聚众哄抢罪
2000元
5万元

侵占罪
1万元


职务侵占
6万元


挪用资金罪
6万元


故意毁坏财物罪
5000元
5万元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6万元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6万元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4000元或400张(枚)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获取货币罪
2000元或200张(枚)


持有使用假币罪
4000元或400张(枚)


变造货币罪
2000元或200张(枚)


高利转贷罪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是2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2次行政处罚又违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个人20万元以上,
单位100万元以上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万元以上或
是10张以上


集资诈骗罪
个人10万元以上
单位50万元以上


信用卡诈骗罪
5000元以上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