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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作者:袁绍国 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03日
    一般情形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影响,但是由于父母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那么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及生活条件对孩子抚养权有影响。一般情形下,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比较大,但是在以下情形下,判给男方也是很有可能的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    4、男方的年龄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很小,而女方处于生育期;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    6、女方收入低且不稳定,没有固定处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7、双方分居的时间较长,且分局期间孩子一直跟随男方一起生活,还在幼儿园或者学校在男方所生活的附近,孩子已经习惯哪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但是在以下情形下,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很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子女的意见;   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女方在以下 优先考虑    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着女方生活的时间很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在男女方条件差距不大的情形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比较大;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恶习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比较大;其他的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德比较好,那么判给女方的几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