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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河北首例亲子鉴定案
作者:张艳强 律师  时间:2012年03月25日

河北妈妈法庭出示艳照为女儿“认爹”(1/7)




因非婚同居生子,妍妍饱受社会的冷眼,女儿出生却让她变得不再懦弱。妍妍2011年4月19日向清河法院起诉,5月20日判决败诉后,她随即提出上诉,9月7日邢台中院再次开庭,9月27日,邢台中院“以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实体判决为由”发回重审;今年1月9日案件发生转机,清河县法院依据妍妍与许强的“艳照”和亲密通话录音及证人证言,认定许强拒绝做亲子鉴定,可推定其与妍妍同居关系成立,判决许强支付妍妍女儿至18岁的总额为66231元抚养费;1月19日,许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直至3月21日邢台中院二审开庭。妍妍是河北首例为非婚生子维权的母亲。图为妍妍带孩子专门从清河赶到邢台市参加二审开庭。





据妍妍介绍,她与许强于2009年4月相识,同居长达近一年时间。妍妍告诉记者,孩子出生至今没见过亲生父亲几面,如今亲父连孩子也不肯认了。“因为腹中胎儿早期性别鉴定为男孩,怀孕后我一直住在许强家中,许强的妈妈武娟(化名)不仅对我们的关系表示了默许,还对我照顾有加。”图为二审开庭,进入法庭前,带着孩子出庭的妍妍和自己的律师在车上交流案卷。



妍妍说:“怀孕七个月后再次鉴定,彻底改变了我和孩子的命运,许家听闻是女孩后,开始对我们母子冷落起来。为许强重新介绍对象,将怀孕七个月的我赶出家门,断绝了与我的联系。”图为回想着自已带女儿走过的近一年“寻爹”维权路,妍妍留下了热泪。


“我至今未婚,也从未与人生育过子女,更没有与你同居生活过。”妍妍曾数次抱着孩子去许家寻父,可对方总是这样拒绝。此后许家大门向她彻底关闭了,妍妍曾向许家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要求也被对方拒绝。图为女儿稚嫩的小手抚摸着妍妍含泪的脸。


“我可以自己挣钱养女儿,但许家不认孩子的行为我无法接受,哪怕对方承认了这个女儿,逢年过节只为孩子买双鞋、包顿饺子,我也会感到欣慰”。3月21日,邢台中院二审了此案,当天法院并未宣判,刚走出法院大门,妍妍便向记者说出了心里话:“女儿出生在经济上打击了我,却鼓起了我生活的勇气,因为即使女儿是非婚生的子女,也应该有享受父母关爱的权利。”图为妍妍向法庭出示的一组艳照证据。以证明她与许强存在同居关系。




妍妍向法庭出示的一组艳照证据。以证明她与许强存在同居关系。


“这是咱们找爸的地方。”庭审后的细雨中,妍妍蹲在孩子身旁,手指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如是说,孩子则顺势跳入母亲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