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北保定孙术校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成功案例

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解析

作者:孙术校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25日
因飙车造成他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于造成这些事件的行为人应该如何处罚呢?他们的这种飙车行为是否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解析
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公安局提请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xx依法批准逮捕。
5月7日晚8时许,年仅20岁的“富家子弟”胡xx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xx当场撞死。8日,胡xx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由于这场车祸发生在市区,目击者众多,又因交警部门对肇事车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疑点较多,一时间该案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判定该交通肇事案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等问题,公安机关聘请专家组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鉴定,并于13日晚将鉴定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
15日,犯罪嫌疑人胡xx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市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胡xx的法律文书后,立即严格地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市检察院认为,胡xx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致使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xx被撞身亡,胡xx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律师评析:胡xx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致使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xx被撞身亡,如果不能查清胡xx有“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的心态,没有查清楚胡xx置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的情形,则应该认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
特邀孙术校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

电话:13722221671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

110法律咨询网

Email:yinglilvshi@163.com

执业机构: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6201010533212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积分:67655奖章:16点击量:1159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