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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主妇起诉离婚才知丈夫年薪300万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近日,北京一家庭主妇起诉和丈夫离婚发现丈夫年薪300万元引发网友热议。据悉,开庭后该丈夫在庭中说自己仅剩10万元存款,而女方更是对于丈夫的薪资待遇一无所知。经过法院调查发现,男方年薪3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从办理完结婚登记的时候开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离婚案件,有不少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财产情况不完全掌握、信息不对称等情形,如果一方故意隐藏财产,另一方举证不能,往往造成权益受损。根据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案件中的妻子选择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理论并听信丈夫的表述则可能无法使其权益最大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并非是一方表述自己有多少财产就是多少,需要法院根据当事人名下资产清查后具体数额才是真实的财产情况。在离婚案件中,人们关注的一般都是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尤其是对于女方不清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一定要泾渭分明。同时,在不了解家庭具体状况是可以先找律师咨询了解,最大范围内实现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