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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货车抛撒物致人损害谁但责?
作者:陆小芳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30日

货车抛撒物致人损害谁但责?
近日,扬州观潮路上,一辆货车洒下百米铁屑后扬长而去,导致多起交通事故,就这种现象,晚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扬州大律师团首席律师陆小芳。
律师的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抛撒物有无因果关系是认定其有无责任的考量因素。货车既不能随意抛洒杂物,也应妥善包装、捆裹所载货物,尤其对于粉状、液体形态的货物,尤其要妥善装载。如因所装载货物洒落,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论装载洒落物的车辆是否已经离开现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这个案例也再一次提醒我们,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要妥善包装装载的货物,避免将货物等材料洒落在路面,影响他人通行安全,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表示,现在城区交通监控系统已实现全覆盖,只要去交警部门调取监控即可找出肇事车辆。
陆律师建议,货车发现车载货物发生抛洒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脱,而应立即把车停下积极应对,树立警示标志,及时清扫,否则待酿成重大事故时车主将追悔莫及。

律师资料

陆小芳律师
电话:1380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