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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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罚十的合同有效吗 周某系一红木家具厂业主。2011年11月27日,吴某与周某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吴某购买周某生产的材质为红酸枝木质家具共计21件(含沙发、茶几、床、床头柜、餐桌、餐椅、衣柜、梳妆台、梳妆凳),家具价值73500元。双方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家具材质为红酸枝,真材实料..发布时间: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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