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大陆在册律师.男.汉族.1963年11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营口市.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是驰名海内外的著名律师.1984年8月开始从事警察工作.原任<人民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编辑.<中国经理日报社>河北人商会编辑.1998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7月加盟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在册律师.2011年8月在法铭律师事务所执业.
在律师执业中.擅长金融.房地产.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婚姻.继承和承接全国疑难复杂重大冤假错案.1993年获全国普通话演讲大赛亚军.五四青年辩论赛冠军.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共代理各类案件750余件.胜诉与客户信任率均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成功代理保定玉兰卷烟厂1.8亿元债权债务纠纷案.辽宁盘锦北方沥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北京某医院重大医疗事故案.昆明克列瑞经贸有限公司分期付款财产保全案.担任轰动全国的[乔某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的乔某的辩护人.负责北京铸信维权之9·18阳光行动文件起草工作.参与策划中国太和集团法律援助进商城活动.2010年9月.刘宏伟律师受邀参加第三届亚洲律师领袖高端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