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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租户被盗 房东受罚
作者:杨时雨 律师  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租户被盗 房东受罚
深圳商报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张清华 文建清
  【深圳商报讯】(记者张清华 通讯员 文建清)业主将整栋楼包租给二房东后不再过问,二房东收租后也做起甩手掌柜,致使一户租客家中被盗。为此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其业主、二房东、租客等7人开具了行政处罚通知书。
  日前,宝安区松岗街道房屋租赁行政执法人员接到租客周某报称其所租住的松岗街道某巷某号407房,在自己上班期间发生入室盗窃案,家中价值数千的电脑被盗。随后,松岗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对此展开调查发现,该房屋被业主谭某将整栋楼包租给二房东黄某。而黄某也做起了甩手掌柜,只管将房屋对外出租,对相关法律法规不闻不问。同时还发现,黄某未按相关规定申报被盗事主夫妇的人员信息,以及其他已租出的5间房也未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
  松岗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依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对房东处以数百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