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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从法理上廓清祖国统一的基础
作者:王实践 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17日
祖国统一是实现中国强盛梦的迫切需求。1997年实行一国两制收回香港澳门,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这种统一方式在台湾为何不能实施?
       台湾地区是历史发展的特殊现象,从最初国民党一党独裁在大陆的败北,到后来国民党在台湾进行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的最终实践,可以得出结论,搞独裁,在政治领域搞垄断是最终行不通的。
        祖国统一的首要问题是军队,军队的属性。台湾的军队属于谁?国民党独裁时期属于国民党绝对领导,目前解开党禁后,台湾军队不属于国民党也不属于民进党和其他党,台湾军队属于台湾人民。台湾人民是中国人民的组成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共识,那台湾的军队也属于中国人民。那大陆的军队的属性呢?在大陆实行多党合作制,大陆的军队不属于大陆的任何党派,隶属与大陆人民,隶属于中国人民。有这两个前提,祖国统一首先要坚持军队的人民性国家性,这样大陆的军队和台湾的军队就在法理上可以和二为一。在此基础上两岸三地共同制定一部祖国统一的宪法,从法理上廓清祖国统一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