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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以案释法】因车费起争执,乘客病发身亡!司机与一路人各赔20万,冤不冤?
作者:王实践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一男子在路边乘车,
结果因为车费问题,
与司机发生了争吵和争执。







一路人见状上前拉扯推搡,
男子因为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急性发作,
经抢救无效最终离开人世。







事发后
男子的家人将司机等人起诉至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认为司机等人有责任,而司机等人却表示,不排除是对方先打他,才导致了心脏病发作。近日,法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判决。






1
父亲乘车纠纷后身亡
女儿索赔百万





吴娟是吴森的女儿,据吴娟诉称,2016年5月26日中午,吴森在瑶海区某小区门口,搭乘李磊驾驶的银色“黑头车”外出办事,上车后因车资问题产生分歧,后父亲下车。







“ 司机李磊心生不满,随即辱骂父亲,致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另一人张飞(化名)路过,上前拉扯并推搡父亲,导致父亲心脏不适倒地。
”吴娟称,
父亲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是最终因为抢救无效身亡,“经尸检,父亲死亡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争吵、情绪激动是诱因。”吴娟认为,李磊辱骂父亲是导致父亲情绪激动的起因,张飞的推搡行为导致父亲情绪更加激动,是心脏病突发猝死的直接原因。因此,两人对于其父猝死都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
吴娟将李磊和张飞起诉至瑶海区法院,
要求两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共计106万余元。


2
不能排除是对方
先打人诱发心脏病


张飞、李磊辩称,
本案已经瑶海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该份决定书明确阐明了吴森的死因,无法排除是吴森先前殴打李磊所导致其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死的合理怀疑,两人认为,他们二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


李磊确实因不满辱骂了吴森,致双方发生冲突,后张飞路过时因看到吴森殴打李磊并致李磊头面部受伤,便上前帮李磊与吴森理论,并推搡了吴森两下,吴森情绪激动,后瘫倒在地,经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吴森是心脏病急性发作,争吵、情绪激动等因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诱因。近日,一审判决,张飞、李磊各赔偿各项损失20万余元。




3
说法:自行承担四成责
司机被判赔偿20万


本案虽是在张飞对吴森进行推搡后吴森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但起因确是吴森与李磊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中不能冷静处理、正确对待引起,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吴森先前殴打他人的行为导致情绪激动诱发疾病致死的合理怀疑。

因此,结合本起纠纷的起因、过程和结果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确定应由张飞承担30%的赔偿责任,李磊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吴森自行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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