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黄文强工伤补偿案
作者:吴志强 律师  时间:2016年02月25日
   黄文强在巴南区金科.中央华府二期工地上因工受伤,其从事工种为水钻,身为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事发后未及时报警或报安监,以至于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因工受伤,陷入两难,后通过110网站找到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委托本律师代为处理工伤索赔事宜。
       接受委托后,考虑到现目前无人会证据也无法确定用工主体的情况,非常不利于本案的处理,于是,本人通过安监局、城乡建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多方调取证据和反应情况,终于引起了重庆第X建设有限公司的重视,与本人取的多次联系,最终双方坐上了谈判席。考虑到黄文强受伤部位,双方一致认可为工伤9级,本人为其罗列出赔偿清单:
一次性伤残补助: 4632元 X 8个月 3705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4632 元 X 4个月 =18528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632元 X 9个月 = 41688
停工留薪期薪资待遇: 6个月 X 4632 = 27792
医疗费(钢针拆除费用):10000+自行垫付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费:52X32/=1664
住院护理费:52X100/=5200
交通费:(酌定)1000
                        合计赔偿数额:142928
   前期双方就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后经双方数次沟通和协商,赔偿数额最终确定在12万元,后期内固定拆除由对方承担。
    黄文强及其家属对该结果非常满意,超出预期结果,本案圆满结束。
    感悟:1、律师有时候可能面临无证据可用的情形,但是通过充分发挥主管能动性,进行多方调查取证,有时候也会获得不少有利于己方的证据。2、有时候,行政机关的关注和介入能给对方不少压力,对案件的进展后谈判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