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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案件指引:(2019)苏0826民初6353号 前 言:一些企业和个人出于避税的目的,经常采取虚构个较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另以报销的方式支付给劳动者报酬。一旦产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很难举证。律师建议,劳动者应如实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案情简介:被告系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201......
【基本情况】 原告李XX与被告吴XX、尤XX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李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吴XX返还原告款4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9月6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被告尤XX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7年12月7日,被告吴XX借到原告款400000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吕某,男,住淮安市淮阴区。 代理人:祁金波,江苏道文律师事务所(现更名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 被告: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清江浦区 【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15日,原告至被告厨房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6月11日,被告通知原告不用再去上班,原告此后也未再为被告提供劳动。......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淮安**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董事长。 被告:许某某,男,1980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3日,原告淮安**公司(甲方)与被告许某某(乙方)签订《淮安淮安**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销字第20151106号),主要内容为:1.淮安......
代理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获赔40万 (2018-09-02) 点击量:1564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李某,男,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郑某某,男,,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姜某某,女,住淮安市淮阴区。 【基本案情】 **小区11幢XX室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为被告郑某某和姜某某。2016年11月26日,原告李某与郑某某签订一份协议,内容为:甲方:郑某某;乙方:李某。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郑某某)将**小区1......
有两类事不能轻易做,一类是媒人,如果过不好,都是媒人介绍的错。第二类就 是保证人,朋友哥们义气,举笔之劳,也许坏人正盘算你的财产,利用你的热心、善良、无知、无畏。一但被蒙骗签字担保,也许留给你的就是万劫不复,整个家庭蒙难。要旨 虽然开发商与建设单位约定的担保物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一百八十......
农业户口怎么按照城市标准赔偿 (2018-07-19) 点击量:2197
要旨 能够证明受害人事发前不以传统的农村土地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其损失可以参照城镇标准予以赔偿。律师点评由于按农村标准赔偿与按城镇标准赔偿的赔偿金差额巨大,关系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最高人民法院院的《解释》提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概念,改变了单纯以户籍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做法。该《解释......
要旨农民工在工地上因工受伤实属常见。然而,一般工程往往是由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包工头),或直接雇佣包工头,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包工头)再招用农民工进行施工。此时,涉及到承包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农民工多方关系主体,农民工的损害赔偿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呢?本人将通过亲身代理的案件予以分......
以炒房为目的,购房合同无效! (2018-05-05) 点击量:6389
要旨在房价、买房、炒房、限购等话题频引热议的当下,本人代理的一则“淮安首判:以炒房为目的的购房合同无效”,引发了广泛关注。律师点评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没有约定直接办理过户而是约定办理委托公证,意图加价卖方给第三人”。卖房人“知情”后,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双方闹上法庭。一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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